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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安放的孩子:温州被解救婴儿安置抚养成难题
发布时间:2016-07-13 12:52

  原标题:浙江温州破获特大跨省拐卖婴儿案,因种种原因,部分被解救婴儿的安置、抚养成为难题—— 无处安放的孩子

  徐小康

  制图:赵立荣

  图片来源:CFP

  2015年3月,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藻溪镇挺南山上一处废弃的民房内,一声啼哭引起了前来解救被拐卖婴儿的民警的注意。

  “两个孩子被解救时身体状况十分不好。”办案民警雷明盾说,为了躲避侦查,犯罪嫌疑人特地将孩子安置在山上无人居住的废弃房屋内,环境十分恶劣。房屋内既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到了夏天,无数巨大的蚊子在黑暗中肆虐。

  2016年,温州公安破获了这起包括和六达妹、章钟树等多达35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特大跨省拐卖婴儿案,案件共涉及27名婴儿,除1人死亡以外,目前已有15人被解救,11人仍下落不明,正在继续追查中。

  温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玮向记者介绍,拐卖涉及云南、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其中大部分婴儿经跨省多次转手买卖。35名犯罪嫌疑人中,目前有26人已被提起公诉。比起被公诉的犯罪嫌疑人,被解救婴儿们的抚养问题更让检察官们犯难。

  被解救婴儿的迥异生活

  从苍南县检察院出发,驱车往北,出了乡镇,道路两边层峦叠嶂。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就坐落在离检察院20分钟车程的灵溪镇翔凤社区大坡村里。从藻溪镇挺南山上解救出来的阿强和阿毛最先被安置的地方就是这儿,和他们一样陆陆续续被送到福利院的还有另外4个孩子。

  “婴儿们是从去年4月到5月陆陆续续送过来的,一共6名。”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办事员郭女士告诉记者,有个刚送过来的小婴儿由于年龄太小还送到医院待了一段时间。案件被报道后,不少爱心家庭打电话到福利院,想要收养这些孩子。福利院根据程序规定,选择了6户条件优越的爱心家庭作为寄养家庭,暂时将婴儿寄养在外,这些家庭每个月也会接到民政局发放的寄养费。

  有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被拐期间,婴儿们可能都没怎么吃上东西,显得有些营养不良。其中有一名婴儿刚送来时才6斤多重,体检后发现已经3个月大了。

  与放在爱心家庭寄养的婴儿相比,另外被解救的9名儿童处境也不一样,他们都被寄养在买受人家中,这些家庭中,有的家庭只有1个孩子,有的家庭甚至多达6个孩子。

  “我们也到福建省霞浦县实地察看了被寄养儿童的生活环境,情况并不乐观。”王玮告诉记者,她曾以检察官的身份去过阿华和阿莫被寄养的霞浦县浒屿澳村,两家的经济条件并不优渥。

  收养家庭对孩子念念不忘,婴儿父母却试图逃避自己的抚养责任。“目前,本案中有两名被解救婴儿已经找到亲生父母,但两人的亲生父母均明确表示拒绝接回。一名是苍南县的非婚生子女,年轻的母亲未婚先育,并不想要这个孩子;另一名是来自云南的婴儿,我的同事去云南核实时,父母明确表示不要了。”雷明盾告诉记者。

  王玮表示:“亲生父母不愿抚养,或亲生父母查找无着,被贩卖婴儿即使被发现也只好暂时寄养在买受人家庭中,这是本案中婴儿安置难题的关键。”

  想收养但没处领养

  “婴儿好养,而且容易和收养家庭从小建立感情。”雷明盾告诉记者,收养需求是贩卖婴儿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我女儿一直不会生育,以前的夫家不要她了(离婚),这次结婚后,还是生不出孩子,如果不去领个孩子,夫家也会对她不好。”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对王玮说。

  除了不孕不育带来的收养需求,养男孩“传宗接代”也是购买婴儿的常见理由。在温州特大婴儿拐卖案中,大部分婴儿买家来自福建沿海地区,其中多数买的都是男孩。“谁家都知道他(林忠实)家想要个男孩。”林忠实的邻居林先生表示,没有男孩意味着没有继承人,在村里也抬不起头。

  “他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收养的规定,也不知道去哪个机构收养孩子。”福建省霞浦县浒屿澳村村委会主任陈成德说。

  事实上,即使林忠实们到福利院去申请收养,也很难领回一名健康男婴。收入低是问题的矛盾点:一方面,因为收入低,林忠实们想要一个儿子来撑起家庭;另一方面,收入不足导致他们不符合收养人的条件。

  “我管理的两个自然村大裕头村和浒屿澳村加起来有336户人家,共1307人,平均年收入大概在2万元左右。”陈成德说,近年来,随着海水被陆上养殖和工厂污水污染,渔民出海的距离越来越远。村里的老人每人每月领的养老保险金才85元,“国家干部有人管,有退休金,而普通渔民养老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儿子身上”。

  苍南县福利院办事员郭女士告诉记者,无论男婴还是女婴,相对于申请领养的家庭来说总是“供不应求”。婴儿拐卖案被报道后,社会福利院的电话马上被询问收养程序的人打爆了,接收的6名被解救婴儿很快就被爱心家庭以寄养的形式领走。寄养家庭的年收入至少在10万元以上,而且还要接受福利院工作人员对家庭环境的实地考察,择优寄养。

  而在浒屿澳村,抚养孩子的成本并不低。从下青山特大桥桥头出村,最近的小学在距离13公里之外的盐田乡。如果寄宿在老师或者熟人家,包吃包住每个月需要2000元左右,这对于村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在甲板上玩耍的林忠实的小女儿们其实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没办法,没钱送她们去镇里读书,只能先这样在村里待着。”林先生说。

  父母不要,也进不了收养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福利院收容6名孩子首先需要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然后公告两个月,寻找亲生父母。如果两个月后仍然寻找不到,则将儿童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院。如果一年内仍然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后正式进入收养程序,可以被爱心家庭领养。”郭女士告诉记者。

  “我们的民警去过云南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村落,经济条件十分恶劣,有的家庭可以说衣不蔽体。其中有一个婴儿已找到亲生父母,但亲生父母并不愿意抚养婴儿。”雷明盾告诉记者,当地村民随意生育子女已成风俗,有的人因子女众多无力抚养后便会送养甚至出卖。

  还有一名苍南县的非婚生婴儿同样面临被母亲抛弃的问题。“找到了亲生父母,不符合福利院收养的前提条件,也无法进入到收养程序。只能暂时由福利院寄养在爱心家庭。”雷明盾说。

  寄养在买方家庭引争议

  在办案过程中,王玮还碰到了另一个令她纠结的问题。“福建的买方家庭明显不符合收养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只能寄养在买方家里。”由于检察院并没有法定职权参与婴儿的安置处置,温州市检察院只能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从感情上讲,买受人肯定希望能够留下婴儿,而且他们确实对照顾婴儿非常上心。孩子和买受人在抚养过程中也产生了一定的感情。”王玮说,但另一方面,这些家庭条件并不太好,有的家庭不仅女儿众多,而且收入并不高,对婴儿的长远成长并不利。

  穿过一个铺满牡蛎壳的滩涂,记者找到买受人林忠实在渔排上的家,邻居又告知记者,林忠实带着买来的孩子出海去了。在林忠实不足30平方米的家里,记者看到他的3个女儿正在吃饭,盛饭菜的铁盘子就放在黄色的渔排上。记者问陈成德,婴儿也能被带着出海?陈成德笑了笑,不置可否。

  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表示,婴儿被当作商品买卖本身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环。如果将买受人收养婴儿合法化会助长婴儿贩卖的风俗。

  “自2009年以来,将婴儿安置在买方家庭的不规范行为已大大减少。类似民政部门对买受人承诺一年之内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就为其办理收养手续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张志伟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九)将购买妇女儿童入罪也明确表达了对购买婴儿的打击态度。

  在张志伟看来,因为目前中国收养需求巨大,健康的婴儿只要通过正常的收养途径就可以找到愿意收养的家庭。

  负责安置6名被解救婴儿的苍南县福利院办事员郭女士也告诉记者,如果福利院有新的健康婴儿入院,很快就会有收养家庭来咨询。少则数周,多则数月就能将婴儿送养。而且最后选择的收养家庭收入水平比当地平均水平要高。

  民政部门是负责安置的主体部门

  针对部分亲生父母不愿意抚养被解救儿童的问题,张志伟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民政部门是负责被拐卖婴儿安置的主体,根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民政部门具有安置被拐卖儿童的职责。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也表示:“亲生父母拒绝接回被拐婴儿的情况在实践中的确存在,因为这些父母可能本身就是出于抛弃的目的送养甚至出卖。”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在美国,各州法律针对放弃抚养婴儿的父母规定了无伤害弃婴原则。如果父母不想要孩子,可以和平地将孩子的监护权移交给州政府。同时在法律上免于遗弃罪的起诉。”姚建龙表示,另一条保护婴儿的途径就是通过儿童福利部门提起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诉讼,由儿童福利部门负责婴儿抚养。

  对于婴儿目前仍被寄养在买方家庭的情况,记者曾联系买方林忠实所在的霞浦县民政部门采访。霞浦县民政局社会事务部负责人吴伏光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曾和民政部门联系称有两名被贩卖婴儿由于案件侦破需要,经上报省公安厅,暂时将其寄养在买受人家庭。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涉罪的买受人不能收养被拐卖婴儿,但是我们本身不具有执法能力。按照程序,如果公安机关不协助、不移交被拐卖婴儿,我们也没有办法。”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霞浦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刑侦部门在接听电话后以相关情况需采访领导为由挂断电话,公安局对外联络电话则一直处于正在通话状态,未能拨通。

  对此,张志伟表示,民政部门不能等待婴儿在贩卖后发生严重后果了再介入,而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行动,防止贩卖者、买受人对婴儿造成严重伤害。

  “目前,我们正在和福建省宁德市检察机关一起同福建省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将仍寄养在买方家庭的被贩卖婴儿通过正规渠道送养。”王玮表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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