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详解欣泰电气退市进程 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
发布时间:2016-07-11 21:12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 今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微博详解欣泰电气的退市进程,并回答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以下为答问全文:
1、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是怎样的?
欣泰电气退市进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包括:(1)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已披露);(2)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自7月12日复牌起算);(3)深交所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4)公司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届满;(5)深交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6)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7)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欣泰电气股东是否还有交易机会?
欣泰电气股东在公司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还有两段交易机会:
(1)公司收到处罚决定后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欣泰电气股票自2016年 7月12日复牌后,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本所自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3.4.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13.4.1条第(十二)项规定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的,本所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3.4.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13.4.1条规定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且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自本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3、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后,是否能重新上市?
为规范终止上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于2015年1月30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重新上市办法》”)。
《重新上市办法》针对创业板作出了差异化制度安排。《重新上市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所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另外,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其影响无法消除,也无法纠正,不符合《重新上市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全面纠正违法行为”的要求。
可以预计,欣泰电气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
4、深交所下一步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触发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深交所将依法、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具体包括: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提示,依法、及时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保荐机构按照先行赔付的原则对适格投资者进行补偿,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做好投资者投诉、咨询的接待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交易期间风险警示工作,在欣泰电气复牌交易期间,将其证券简称调整为“*欣泰”。另外,深交所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市场传闻,加强股票交易的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