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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万科事件:应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
发布时间:2016-07-02 16:35

  就近期万科相关股东提出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提案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证监会一直在关注万科相关情况,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

  张晓军说,证监会一直在关注万科公司的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他表示。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依照《证券法》第115条第2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万科公司及宝能、华润等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也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同时也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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