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天津等10省份相互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发布时间:2016-06-28 22:16
原标题:河南与9省市“结对”下月起 身份证异地办理启动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起,河南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与天津、江苏、重庆等9省市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这一措施将为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此外,河南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也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据介绍,此次互相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是在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天津、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共10个省市间展开。2015年我省与天津试点异地办理身份证。
“也就是说下个月起,跟我省(河南)结对可异地办身份证的增加了8个省市。”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属于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户口的居民在河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属于河南户口在上述9省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起,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也将同步实施,但目前限于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之间。即属于河南省户口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受理地公安机关交纳工本费。
记者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