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视觉健康国别报告:中国近视人口高达4.5亿
发布时间:2016-06-17 07:49
《国民视觉健康》白皮书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5岁以上人口中,各类视力缺陷患者约5亿左右,其中近视总患病人数在4.5亿左右。在近日举行的国民视觉健康研讨会上,北京大学中国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教授表示,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干预,到2020年,我国5岁以上人口近视患病率将增长到51%左右,患病人口将达7亿。
据《国民视觉健康》研究显示,中国每3人中就有1人患有近视。不难发现,我们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佩戴眼镜,以便能够正常地学习、工作、生活。
“目前,全球有将近45亿人口需要视力矫正,占世界总人口的63%,而这其中有25亿人还未得到矫正。”视觉影响研究院全球传播总监克里斯坦·格罗斯说,“视力不良是一个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议题,视力不良会对人们生活生产造成各种负面影响。虽然国际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都在积极研究视觉健康,呼吁各国政府采取应对政策,但在视觉健康问题的国别研究上却鲜有发声,中国的《国民视觉健康》白皮书开创了这一先河。”
作为国内首份系统研究视觉健康的白皮书,《国民视觉健康》从经济效益、公共政策和国家发展的视野来研究“视觉健康”问题,这比以往仅仅着眼于医学层面的视力研究更加全面。同时,《国民视觉健康》总结了国内外的相关政策与经验、提出了完整的行动框架,这为国际和国内视觉健康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分析框架和可靠的数据支撑,并开辟出了新的研究领域。
视力缺陷已成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作为《国民视觉健康》研究项目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李玲在讲述国民视觉健康现状时表示,中国面临着比西方国家更为严重的视觉健康危机。一方面,我国青少年近视患病率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当代,也危害未来国民健康素质,将对国家社会、经济甚至安全都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各类老年性视力缺陷患病年龄提前,给个人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因此,近视低龄化绝非“多戴一副眼镜”这么简单,近视的发生与危害都是不可逆的。随着近视的低龄化带来的病程延长,人群中近视程度的分布会日益向高度近视演变,进而产生各类眼底病变,造成严重的永久性视功能损害。
日益严峻的视觉健康形势,不仅会带来直接的医疗成本和社会保障负担,也会造成患者行为能力丧失进而影响劳动能力和生命质量。据《国民视觉健康》统计,2012年,各类视力缺陷导致的社会经济成本在6800多亿元,占当年GDP 比例高达1.3%。算上视觉缺陷对生命质量的损害,占GDP的比例将达到1.83%。
让人人享有视觉健康
近年来,我国居民视力缺陷疾病普遍发生了很大变化,屈光不正和老视等视光类别的眼疾,已经成为影响视觉健康的主要威胁。但无论是公共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提供与医疗保障,还是视光产品相关行业监管等方面,与保障全民视觉健康的客观需求相差甚远,视觉健康政策亟待调整。
李玲建议,应从“整体视觉健康”这一理念出发,围绕“健康融入一切政策”的原则,从决策、规划、操作和配套落实4个层面入手,构建我国视觉健康公共政策体系。在决策层面,建立国民视觉健康决策体系,以解决谁为国民视觉健康负责、从哪些方面负责等问题,做到循证决策;在规划层面,以整体视觉健康为目标,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操作层面,将视觉健康保障与医疗卫生和医改衔接起来,让政策落地;在配套落实层面,通过激励机制和明确时间表,借助行政体系来推动视觉健康保障,并加强人才培养和相关基础研究。
有关专家强调,需要把验光配镜作为一种社会服务进行规范,推动其向着健康产业方向发展。现阶段,公众对于视光行业存在着诸多误解,认为眼镜店“暴利”,验光服务应该免费,这与行业标准化程度密切相关。为此,与会行业代表呼吁,尽快出台行业标准,以促进视觉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民视觉健康》白皮书的研究建议,我国应该从监管标准、监管人员方式的专业性以及行业准入限制3个方面发力,对视觉行业进行全方位、专业化监管。另外,还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眼科医生、验光师、配镜师人才队伍,并借用医保、税收和价格等手段,推动建立符合行业规律的人才薪酬体系,促进视觉行业健康发展。
链接
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在视觉健康保健、视觉健康医疗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视觉健康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发达国家通过建立视觉健康档案对重点人群进行跟踪监测,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视觉健康干预政策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早发现、早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机会。
其次,发达国家的视觉保健政策已经从单一的医学预防政策转向医学、社会政策整合的新方向。电子产品使用指南、与教育部门合作增加青少年户外活动时间等政策,极大改善了新加坡和其他发达国家青少年的视觉健康情况。
第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将视觉健康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中,从预防、治疗到康复甚至配镜都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中,这为实现国民视觉健康整体化提供了最坚强的保障。
第四,对视觉健康人才和视觉健康产品进行严格的管理。除了传统的手术、开药等过程受到严格监管以外,发达国家眼镜生产、配镜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将其纳入医疗行为监管范围。(记者 喻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