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布脑死亡判定指引并将制定器官移植施行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20 07:47
《指引》规范了进行脑死亡检查者的资格、培训和回避制度,以及脑死亡检测具体程序,包括必须明确脑损伤原因、脑干反射是否存在、病者自主呼吸的状况,和两次检测的观察期间等,检查者须准确判断病人脑干功能丧失具有不可逆性,才可作出脑死亡诊断。
卫生局表示,将在现行器官捐赠及移植法律制度下,加紧制定器官移植的施行细则,并适时检讨有关脑死亡准则,使之切合医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