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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为了孩子求复合 遭拒后当街捅死孩子父亲
发布时间:2016-05-18 11:27

  “女的先是捅了男的一刀,男的逃跑,女的追上,再捅,男的倒地;一会儿,女的捅自己一刀,也倒地……”去年,发生于市区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楼下的这起故意杀人案,今天(17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女的叫吴小琳(化名),36岁;男的叫刘永强(化名),32岁;两人同居四年,育有一女。

  事发前,双方签过分手协议,吴小琳拿了一万元分手费。吴小琳说,事发当天,是找刘永强复合的。最后却演变成当街杀人。

  四年同居协议分手 原因双方各执一词

  吴小琳是贵州人,刘永强是河南人。他们都有过婚史,最后走到一起。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简单摆了下酒席,同居四年,生下一女,现在快要两周岁了。

  2015年9月,两人的男女朋友关系走到尽头。

  今天庭审上,刘永强的父母也到了现场。刘父告诉记者,刘永强主动提出分手,因为吴小琳整日打牌赌博。

  吴小琳的辩护人告诉记者,这是分手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刘永强嫌弃吴小琳生不出男孩,为此吴小琳曾人工流产三次。

  吴小琳在庭审上说,她经常遭到家暴,这些都忍了,但她怀疑刘永强在外有其他女人,所以跟她分手。

  吴小琳说:“不管有无打牌,他就是赖在打牌上要把我踢走”。

  最终双方签了分手协议,刘永强付给吴小琳一万元分手费。

  为复合威胁刘母 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吴小琳说,当时答应分手是“赌气”。此后她还做出了更“赌气”的行为,另找了一个男朋友:“你(刘永强)能找到,我也能找到。”

  但很快,这段关系也结束了。吴小琳说,因为这个男的比刘永强对他还坏,她想要找刘永强复合。

  这个念头在2015年的11月17日达到了极致。当天,她回到刘永强暂住的地方,却发现晾晒着其他女人的内衣。

  吴小琳买了一把水果刀,并打电话给刘母,要求劝说刘永强和她复合,“不然就让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第二天,11月18日下午,吴小琳带上水果刀,在刘永强工作的地方——华盟商务广场楼下,终于等来了刘永强。

  复合不成当街杀人 法庭择期宣判

  “我不是故意杀他,我是被气到了。”吴小琳说,刘永强不答应复合,“说我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唯一的关系,我是孩子的妈。”

  吴小琳拿出了3厘米宽的水果刀,捅中刘永强的胸腹部、上肢等地方,最后刘永强大出血而死。

  吴小琳有个不幸的童年,母亲抛弃家庭,父亲犯罪,仍在服刑。“我想叫他回家。我不想女儿也有个不幸的童年,小时候就没有爸爸。”吴小琳这样解释,即使常受家暴,仍坚持复合的原因。

  “你有没有想过,你杀死了刘永强,后来又自残,你的女儿不是会更加不幸吗?”审判长问。

  吴小琳呆住,没有回答。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告诉记者,吴小琳是个很矛盾的女人。

  今天,刘永强的家属,提出民事赔偿174万余元的要求。刘父说,不接受法庭调解。

  法庭将择期宣判该案。(记者项锐 通讯员温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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