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建筑监管不力 庆阳西峰区董志镇5名干部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6-05-17 10:39
5月10日,庆阳市纪委对西峰区董志镇“两违”建筑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通报,决定给予董志镇党委书记祁崇东党内警告处分,该镇镇长黄彦斌、副镇长脱永平行政警告处分,镇国土所所长耿立涛、副所长秦军平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2015年以来,西峰区董志镇辖区内抢修抢建问题突出,发生“两违”建筑193宗86626平方米,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157宗61946平方米,其余46宗24680平方米至今尚未拆除,影响了市容市貌和一些重大项目进展。
《通报》强调,董志镇“两违”监管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反映了庆阳市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存在着作风漂浮,不严不实、缺乏担当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一线,转变作风,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陇东报记者何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