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瘦身” 申请材料减少到8项
发布时间:2016-05-07 12:08
昨天(6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贷款申请材料由15项减少到8项,审批时限缩短至10天。同时通过微信还可以预约申请贷款并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贷款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5项,减少到8项,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劳动合同、个人还款账户储蓄卡或存折、存量房屋(即二手房)首付款收据、存量房屋出卖人收款账户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等材料不需再提供。
流程优化后,贷款审批时间大幅压缩,银行经办网点受理贷款申请后,最多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人还能收到告知短信。《借款合同》签署后发放个人贷款,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
对于二手房,全部实行直客式办理模式,受理初审当场完成,借款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的时候即能获知初审结果。符合受理条件的,银行网点受理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以往需要3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缩减为现场即时办结。
据了解,缴存职工可登录国管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首页“个人贷款查询”栏目,使用贷款额度试算器测算可贷金额,以便合理安排购房首付款。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后,还可预约申请贷款和借款合同签约时间,减少现场等候时间。(记者翟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