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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道县一小学女生遭群殴 当地回应已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16-04-26 17:26

  新华社长沙4月25日专电(记者周楠)近日,一段有关湖南永州市道县数名女孩殴打另一名女生的视频引发了网民热议。25日,记者从道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当地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经过联合调查后,对涉事者和相关学校作出了相应处理,参与打人者也分别在家长陪同下向受害者登门道歉。

  22日晚,有网友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段视频,其内容为道县数名女孩掌掴另一名女生。视频引发了网民关注,并被大量转发。此后,道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道县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从道县一民办学校辍学将近半年的15岁女孩马某某,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4月22日16时许,马某某纠集梅花镇中学学生何某、施某、夏某、刘某等4人,守候在车头中心小学门口附近,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5人轮流对熊某掌掴。同时,马某某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女生熊某某用马某某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马某某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道县公安局梅花镇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马某某、刘某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据悉,道县教育局责令车头中心小学领导、班主任立即带领受害者熊某前往县级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梅花中学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该校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责成该校对参与掌掴者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责成梅花中学、车头小学按《中小学生守则》的要求,分别对参与掌掴和拍摄视频的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成梅花中学和车头小学分别约谈参与掌掴者的监护人,要求其切实加强对监护对象的监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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