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 取消检察业务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发布时间:2024-10-17 09:55
记者10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措施,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
最高检还决定,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最高检介绍,当前,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广大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也有一些检察机关、一些检察人员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上,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究其原因,不当考核是重要因素。
最高检强调,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记者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