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其亮:坚定不移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15-11-14 11:44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站在时代高度对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作出新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习主席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兼顾发展和安全的深远筹谋,表明了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决心意志和使命担当。我们要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建议》部署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之路,为强国强军提供战略支撑。
一、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党治国治军实践中,总结历史经验,顺应时代发展,明确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也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建议》把这一战略落到规划之中、变成路线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时代意义。
立起了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大方略。任何一个大国、一个执政党,在治国实践中都要面对如何处理经济与国防的关系,这是一个事关国之兴衰、民之福祉的战略问题。我们党对此高度重视,从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初到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毛主席、邓主席、江主席、胡主席先后提出军民兼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重要思想,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之路。在强国强军新征程上,习主席提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核心要义是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统筹布局、整体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实现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这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之举,标志着我们党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内在反映了执政兴国理念方略的与时俱进,必将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全面提升国家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家综合实力实现大的跨越。
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的现实需要。两千多年前的政治家商鞅有句名言,“国不富不可以养兵,兵不强不可以摧敌”。古今中外国家民族兴替沉浮的历史证明,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物质基础。今天,随着新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军事革命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竞争力、军队战斗力的关联越来越紧,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融合度更深;网络信息时代的军队建设、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都是军民一体的,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和能源资源的依赖性空前增强,不走融合发展之路将难以持续。坚持军民融合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实现安全与发展、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必然选择。还应看到,国防建设绝不是纯消耗性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得好,不仅产生军事效益,还会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美国的“曼哈顿”“阿波罗”计划,我国的“两弹一星”、“神舟”飞天、“嫦娥探月”等壮举,就是很好的例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最大限度发掘融合发展这个潜力点、增长点,有利于培育发展的新动力,打开发展的新空间,推动“中国号”航船破浪前行。
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抉择。习主席鲜明提出中国梦,吹响了向民族复兴伟大目标进军的新号角。中国梦蕴含强军梦,强军梦支撑中国梦。我国由大向强,正走向世界舞台中心,面临的外部压力越来越大,风险挑战也在增多,必须同步提升经济、科技和国防实力,否则就大而不强、外强中干,民族复兴进程就有被打断的危险。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使国防和军队建设深深植根于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有利于我国保持发展态势、增强发展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石。总之,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将中国梦强军梦融为一体,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贯穿于民族复兴历史进程,是兴国之举、强军之策、制胜之基,必将谱写开新图强的时代篇章。
二、准确把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
《建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总的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推动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一致,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就能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积蓄雄厚力量。《建议》部署了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我们要全面领会和把握。
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这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新布局,也是要努力达成的新形态。近些年,各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丰硕成果,军地资源共享程度得到提高,一批军民融合产业蓬勃兴起。同时,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统管不够、融合领域范围相对较窄、融合质量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导致有些领域军民之间资源共享效率低下。对此,习主席深刻指出,军地资源统筹上问题不少,抢着上项目,重复建设,浪费巨大。塑造新的格局,一要坚持全要素融合,改变重有形轻无形、重硬件轻软件、重要素轻体系的观念做法,促进信息、技术、人才、资本、设施、服务等要素军地双向流动、渗透兼容,形成整个国家和全部生产要素、全部资源在两大体系中“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生动局面。二要坚持多领域融合,由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多元经济成分延伸,由经济、科技、教育等行业向全社会覆盖,由传统安全领域向新型安全领域拓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军地大联合、全方位大融合。三要坚持高效益融合,坚持国家主导、市场运作,改变那种单纯靠行政手段推进工作的习惯做法,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多元力量、优质资源服务国防建设,做到一份投入、多份产出,实现经济效益、国防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这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目的,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建议》强调,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并明确了五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就是深入贯彻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形势下政治建军方略,革弊鼎新、固本开新,恢复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大力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确保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二是加强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就是统筹主要战略方向与其他战略方向,统筹传统安全领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统筹机械化与信息化建设,优化构建同使命任务和信息化战争要求相适应的力量体系、战场体系、保障体系,加强实战化训练演练,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三是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就是重点发展抢占军事竞争制高点、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需的先进力量和手段,提升我军新质战斗力。四是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就是如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在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优化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调整改革政策制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重塑军队组织形态。五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转变治军方式,建设人人遵章守法、处处依法办事的法治军营,锻造律令如铁、威武文明的钢铁之师。
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体系。这是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军民融合发展工作主要由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面临不少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建议》明确,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三个体系”:一是组织管理体系,就是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抓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国家和军队现设有相关专委、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如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调小组、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导小组、依托地方培养军事人才机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要有机整合,理顺关系,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二是工作运行体系,就是适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管理体制调整,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现在,军地各级都存在“多头提需求、分散搞对接、各自抓建设”的状况,必须强化国家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作用,归口需求、规范对接、统筹资源,实现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三是政策制度体系,就是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军民融合的任务内容、适用范围、程序方法、奖励惩处等。现在,各级对“协调工作靠感情、解决问题靠关系、多做工作多吃亏”的现象反映较多,要制定资金保障、利益补偿、优惠扶持等政策,拆除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利益固化的藩篱,增强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推动重点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这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也是带引领性的任务。当前,“民参军”的渠道还不够畅通、“军转民”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新兴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还有很大的拓展深化空间。《建议》明确,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我国正在建设海洋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海洋、太空、网络是军事竞争的战略领域,也是牵引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必须举全国全军之力,军民一体运筹,共同研究论证,把握融合发展的新需求,选好突破口,力争取得重大进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深海高技术发展专项规划(2009—2020年)》等,已将发展军民结合海洋技术作为重要内容;在北京、上海、陕西、四川等省市,已建成多个空天产业军民融合孵化转化平台;以天河系列超级计算机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代表的一大批科研成果,在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产生重大效应。下一步,要打破二元分离架构,坚持统放结合,坚持技术、人才共享和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如航天领域,国家将整合分散的军、民战略性基础性空间基础设施,统一构建国家公益性航天系统,按需向政府和军队开放,发挥其最大价值。要大力推动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平台,催生新技术、孵化新产业。总结推广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试点经验,选择若干战略地位重要、军事需求突出、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持续加大投入、搞好扶持,开展军地联合创建示范区活动,带动资源要素向新型安全、前沿技术和高端产业汇聚,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升级。
密切军政军民团结。这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政治基础,也是可靠保证。必须从传承我党我军政治传统、巩固力量之源和制胜之本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地位作用和重大意义,汇聚亿万军民同心实现强国强军的磅礴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军地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全军和武警部队要践行根本宗旨,积极支援西部大开发、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崛起、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紧跟“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参与重点工程、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提高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安保警戒等行动能力,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
三、把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党中央发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号令,各级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强的组织领导、务实的举措办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强化大局意识。军地各级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把军民融合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筹划,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摒弃军民融合是“地方帮军队、经济支持国防”的模糊认识,在抓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国防建设,或当成额外“负担”。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防止“我的地盘我做主”“共享别人的资源可以、分享自己的资源不行”等现象。各行业系统要自觉抵制“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等不良问题和倾向。军队要在大局下行动,该开放的资源要开放,该社会化保障的要交给社会,能依托地方的不搞重复建设。军地一盘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按照分工抓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战略规划。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要对统筹建设“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依据国家安全战略、发展战略、军事战略及相关专项战略,研究制定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与国家和军队“十三五”规划同步论证,编制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确定一批引领性战略性工程和项目,为军地组织实施建设提供基本依据和有力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应制定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计划,拿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标准、要求,明确具体举措。要加强军地协调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矛盾问题,强化规划计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
强化改革创新。改革是时代主旋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成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等重大任务,破旧局开新局。要更新思维理念,打破自我封闭循环、大而全小而全的“圈子”,倡导开放包容、合作共赢、“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要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渠道,建设多元融合平台,破除“玻璃门”“旋转门”问题。要创新途径方法,广开社会化融合渠道,积极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方法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目标、项目、绩效管理,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军民融合发展路子。
强化法治保障。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重要保证。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提高融合发展的法治化水平。要加快立法进程,尽早出台军民融合综合性法律,填补行业领域规章空白,重点完善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军品采购供应、知识产权保护、“民参军”市场准入等法律法规,构建系统完备、适用管用的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党委、机关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好国防教育和普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国防建设热情,依法尽好国防义务。要厘清各级各部门抓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权力边界和执法要求,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