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审批工作交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11-14 11:26
全国教育行政复议、应诉暨教育行政审批工作交流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焦新)日前,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组织的全国教育行政复议、应诉暨教育行政审批工作交流会在江苏南京召开,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5个计划单列市教育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5月1日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教育行政复议及应诉的有关情况,分析教育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明确教育政策法制展现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等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应诉在解决教育行政争议与纠纷、纠正违法及不正当行政行为、完善教育救济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会议交流了各地推进教育行政审批改革、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有关情况。这是教育系统第一次召开全国性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会议。
《中国教育报》2015年11月1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