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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非京籍学生入学仍需审五证
发布时间:2016-04-17 08:59

  市教委本周五发布了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非京籍学生义务教育入学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昨天,市教委对此作出进一步回应称,将按照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继续严格坚持审核“五证”的前提下,通过扩大总量、优化存量的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同时采取政府委托办学等方式保障非京籍学生在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逐步缓解入学压力,真正做到每位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学生能够享受到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

  根据2016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今年本市幼升小政策相对稳定,将继续巩固扩大就近入学比例,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够享受到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具体来说,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五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10年来,在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每年约在40万人左右,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0%以上。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比例逐年提高,2015年已达到84%。但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增长的周期性变化,以及城市资源与环境压力的增大,全市义务教育面临着供需失衡、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因此,2014年,本市提出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要求,即通常所说的“五证”,目的是在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前提下,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公开、规范工作程序。(记者 张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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