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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发布时间:2015-11-14 11:16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赵晓辉、陈文仙)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说,近期市场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在此背景下,沪深交易所提高融资金保证比例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受多种因素影响,近期市场回暖,融资交易额快速上升。截至11月10日,融资余额约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9041亿元相比,增长26%;在交易量方面,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约1020亿元,较9月增长76%,增速明显。

  “特别是11月以来,日均融资交易额1374.65亿元,较10月增长35%,占A股交易额的比例也由11月2日的10.7%上升至11月9日的14.2%。”张晓军说,在此背景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谈到此次调整的依据时,张晓军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浮动管理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逆周期调节。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由证券交易所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等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

  “因此,结合近期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证监会规定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适当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张晓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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