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初中招生测评阶段性评价不得有“奥数”
发布时间:2016-04-08 11:09
中国教育新闻网西安4月7日讯(记者 冯丽)记者今天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西安市民办初中招生将实行以小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对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的阶段性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西安市教育局要求,阶段性评价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西安市民办初中招生在各区县管理监督下实施“自主招生”,招生范围是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00,阶段性评价值为100。过程性评价认定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
阶段性评价内容要求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定,关注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定,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制定问卷中,是分类还是分科,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以类制卷,命题比重可控制在科学素养占50%、人文素养占50%;分科制卷,命题比重控制可掌握在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10分,科学10分,其他学科20分的范围之内。
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西安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