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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民要求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 防止“港独”思想扩散
发布时间:2016-04-05 08:45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4日,一批香港市民游行示威,要求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游行示威者身穿印有五星红旗的衣服,高举五星红旗和紫荆区旗,从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到礼宾府。

  游行示威者表示,香港不断有政治团体鼓吹“港独”,将“港独”思想渗入学校,散播仇视国家观念,破坏香港稳定,希望特区政府尽快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捍卫国家主权,反“港独”、保民生。

  近日,香港有人公开宣称成立以“港独”为宗旨的政治组织,招致中央、特区政府、爱国爱港阵营的谴责。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表示,对此事,容不得半点含糊。这已经远远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已经触及“一国两制”的底线。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讲是非、讲原则、讲底线,绝不能养痈为患。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表示,“港独”对香港有百害无一利,这种思想“千万要不得”,坚信香港绝大多数人都不支持“港独”。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香港从来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港独”言论违反“一国两制”、违反基本法,罔顾香港700万人的福祉。特区政府将依法办事。

  在香港,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呼声再起。除了上述游行的市民,香港律师会前会长何君尧近日也表示,特区政府应尽快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防止“港独”思想扩散。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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