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桑给巴尔总领馆提醒在桑中国公民注意签证延期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5 16:42
一、已获得坦桑签证的申请人,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来坦桑,签证有效期可自发放之日起延长3个月。
二、目前在桑,所持签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外国公民,如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离坦桑,可前往就近移民局办公室免费申请签证延期1个月。如1个月期满仍因疫情原因无法离坦桑,需前往桑给巴尔移民局办公室报备。
三、目前在桑,所持居留许可、访问许可、豁免类居留和家属居留过期的外国公民,可在过期后继续在坦桑停留1个月。如1个月期满仍因疫情原因无法离坦桑,需前往桑给巴尔移民局办公室咨询后续事宜。
四、目前在桑,持居留许可并正在申请续签的外国公民应立即前往桑给巴尔移民局办公室报备。
驻桑给巴尔总领馆提醒在桑中国公民及时检查所持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如签证过期可按上述要求尽快在桑办理延期。同时建议综合考虑国际旅行存在的交叉感染风险等因素,尽量避免疫情期间长途旅行。如确需回国,务必事先了解相关国家机场转机、入境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回国后严格遵守国内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