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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降税减税 提振个体工商户信心
发布时间:2020-03-22 18:19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与此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多项减税、退税的措施,助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尽快渡过难关,为各地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抓手。

  从3月1日起,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以南山区这家汽车修理厂为例,一个月就可为其减税7000多元,换来了企业复工复产的坚定信心。

  据测算,仅深圳一个城市,3月份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减预计减税4.3亿元,二三月份预计落实支持防疫增值税免税金额6.4亿元。

  而这家口罩原材料企业,作为四川第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公司复产后仅半个月,就向税务机关申请到了留抵退税款约42万元,大大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

  目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发力、加速落地。受疫情影响显著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服务业,政策明确准予其将企业所得税的亏损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免税范围,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生活服务业以及居民收派服务的增值税全部予以免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将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部分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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