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政府对2020年4月赴日中国留学生给出签证审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0-03-18 16:09
东京入国管理局对2020年4月首次赴日的中国留学生给出签证审查结果
据日语学校相关人士称,除湖北省和浙江省护照持有者,以及出生地在湖北省或近期有湖北省滞留经历的申请人未被批复在留资格(暂时保留交付结果)之外,本次申请4月入学的中国留学生均被批复在留资格。
其中提到的“暂时保留交付结果”意为,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如整体情况有所好转,入管局即会对湖北、浙江的学生批复在留资格,并随之通知安排上述人员办妥入学手续等事宜后再赴日。因此,可以理解成湖北、浙江4月新生延期或晚期入学。
另外,名古屋、大阪、福冈等地方入国管理局的批复结果通常会比东京晚3至5天,大致方针通常不会有差别。
日本面向中国签证失效措施截至3月底
据日本驻华大使馆于3月11日发布的“近期与日本签证相关的Q&A汇总”第7条显示,3月9日开始实施的签证失效措施包含所有种类的签证。外交、公务签证也包含在内。失效日期为3月底(期限有可能会延长)。
一般日本春季新学期是4月中旬开始,因此上述签证失效措施并不会对中国留学生赴日留学造成实质冲击,不过需要密切留意措施期限是否延长。
汇总第8条显示,已经取得留学、工作等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向使馆提交了签证申请,但一直在等待审查结果。这期间如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3个月有效期过期,并不需要重新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日本驻华大使馆解释称,受新冠肺炎的影响无法在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内正常取得签证并入境的情况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将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发放的6个月之内,申请人可以持该证明书申请入境。
汇总第9条显示,日本文部科学省3月6日针对原定今春赴日的留学生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前往日本的情况,向各大学发出通知,要求对其进行补课,采取有关选课的灵活措施(延时间等)等,修学上所必要的应对措施进行相关讨论。
此外,对于原定于4月赴日的国费外国留学生录取者,如果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延迟赴日,或者变更为秋季赴日而产生奖学金支付期的变更,奖学金的受领也可以随之灵活变更。
关于各大学的具体措施,日本驻华大使馆请中国同学向计划留学的大学详细咨询。
有两点值得注意的是:
一、自日本时间3月9日0点起,来自中韩两国的航班仅限在成田国际机场及关西国际机场降落,同时全面叫停来自中韩的旅客船舶,前往日本别的城市需在国内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二、与湖北没有任何关联及浙江省护照以外的中国留学生虽可于4月入境日本,但必须遵守日本政府于近期发布的相关入境条例,自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14天。(尤锡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