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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发布五起涉疫刑事案件: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20-02-20 12:37

  新华社广州2月19日电(记者周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发布五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主要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价、骗取捐款、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其中,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刑一年。

  典型案例之一,1月29日,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餐厅厨房冰柜中,查获其新近向邓某某非法收购的两只野生飞禽。经鉴定该野生飞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典型案例之二,1月27日,被告人蔡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爱心捐款的意愿,注册名为“武汉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扫码捐款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武汉抗疫及疫情人员治疗所用”等虚假信息。当晚18时至22时,共有广东、四川、贵州、吉林、安徽、辽宁等地109名被害人扫码捐款,蔡某以此诈骗人民币共计8833.03元。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广东高院还公布了抗拒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等其他涉疫刑事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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