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6-03-16 09:52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7个决议草案。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决定将这个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