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套进入标准 实行连续竞价 新三板精选层制度设计亮点多
发布时间:2019-11-09 13:01
千呼万唤始出来,新三板深化改革细则昨日出炉。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新起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国股转公司同时配套制定和修订了涉及发行、交易、分层管理办法等内容的6项自律规则,并同步公开征求意见。
这6项自律规则包括:制定了《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了《分层管理办法》、《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股票交易规则》。
根据本次规则的修订内容,精选层企业入层的四大标准、企业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的五个程序、精选层连续竞价交易机制,以及创新层和基础层集合竞价的优化等内容进一步明确。
上证报从权威渠道获悉,此次改革针对不同市场层级的功能定位和制度安排既有差异,又相互衔接。据悉,《分层管理办法》修订后,基础层仍然定位于企业储备和规范发展,创新层对个别进入条件做了优化调整,新设立的精选层则定位于承载财务状况良好、市场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强公众化水平的优质企业。
明确精选层的四套进入标准
按照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办法》,精选层进入条件包括市值条件、财务条件、股权分散度条件以及规范性要求等方面。精选层进入的市值条件和财务条件共设定四套标准。
包括:着重遴选已有稳定高效盈利模式的盈利型公司;侧重关注盈利模式清晰,业务快速发展,已初步具有盈利能力的成长型公司;针对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且研发成果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的研发型企业;面向市场高度认可、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
此外,股权分散度也是精选层公司匹配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为此,精选层设置了三方面进入条件。一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二是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三是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挂牌企业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需要履行五个程序。即:聘请中介机构及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证监会审核;发行承销;提交入层申请文件,在精选层挂牌。
精选层实行连续竞价
盘中设置临停情形
本次改革在交易制度方面进行大幅调整,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投资者最低申报数量降至100股;精选层将实施连续竞价交易,盘中设置临停情形;基础层、创新层大幅提高集合竞价撮合频次。
其中,精选层股票连续竞价成交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当日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继续当日交易。
基础层公司和创新层公司则可自行选择集合竞价或做市交易方式。同时将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每小时一次,创新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提升至每10分钟一次。
定向发行制度进一步优化
除精选层进行公开发行外,本次改革针对创新层及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定向发行制度也做了进一步优化。如取消单次发行35人限制,不再限制单次发行人数;简化股东超200人审批程序;优化募集资金监管制度等。
针对改革细则,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预计此次改革后续的进程会非常高效,改革将为市场带来全新的面貌。他说,优质挂牌公司的融资、交易、定价在初期会比较高涨,之后走势取决于政策进展与资金状况等,但最终决定因素还是挂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成长性及经营规范性等。
记者同时从权威渠道获悉,全国股转公司本次围绕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管理、改革交易制度及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核心内容制定或修改了自律规则。同时,全国股转公司还将制定、修改10余件业务指引和指南,中国结算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将制定配套的指引指南。(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