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
发布时间:2016-03-11 22:01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1日16时1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在旧法的基础上有近70%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法律。我们知道,“两会”以后全国人大就要启动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在距离新法实施也才半年多的时间,全国人大为什么如此紧迫的来开展这项工作?另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而目前我们国家只有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仍然还有很多的市县没有落实到位,请问这个问题是否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柳斌杰】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关注,从奶粉到现在的药品等吃的东西,国内的人都把目光转向了国外。这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所以党和国家十分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食品安全问题作了重要批示,作为党和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来抓食品安全。李克强总理在这次报告里也讲的非常清楚,严格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是从农田到餐桌、从市场到家庭,全程加强监管,使全国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全国人大根据全国人民的呼声,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为什么在修改之后不到一年就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我们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这部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大这部法律执行的力度,切实解决我们食品生产、销售、市场整个环节所出现的问题。这就是我们这次确定目标的出发点。
当前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刚才记者也讲到了也还有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生产者、消费者并不知道这部法律当中的规定,尤其是新增加的几十条新的条文,通过执法检查也是进一步普及和宣传法律。二是监督的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就像记者说的很多地方尚未建立起这部法律所要求的监管力量。三是执法力量薄弱,在基层仍然出现一些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出现一些非常特别的问题,法律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四是实施细则没有出台。这部法律原则上确定了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标准、预警机制、防控措施、依法处理、责任追究一系列环节,要实行起来还要有具体的细则来落实,比如说,一个豆芽菜谁管?豆是农业部门管,豆芽菜是工业环节的生产,所谓这个产品是粮还是菜?这是最典型的问题,管理当中还有很多的细节,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执行细则,把它变成可以操作的管理制度。
五是基层的难题还没有解决。这部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就留了接口,要求地方制定食品管理方面的法规,现在大多数没有制定出来。农贸市场、食品一条街,摆摊的小食品,农民自产、自用剩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准入规定,一旦流通起来也会造成很大的问题,所以要制定一些地方性的具体法规。这些问题都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连同我们的标准、制度、体制、责任追究一同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保证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一个大台阶,改变我们在食品方面目前这种被动的局面。
我们也不能责怪老百姓去买外国的产品,主要就是我们的安全质量要提上去,让人民信任,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的健康,这样我们的食品安全法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所以,我们这次执法检查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执法检查,委员长要亲自参加执法检查,解决食品整个链条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立起真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彻底解决,也让老百姓能够更加健康的生活、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