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1日16时1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记者】虽然近几年来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目前我国仍有12.8万个贫困村,2948.5万个贫困户,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9%,请问全国人大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对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应如何监督和评估?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张晓山】全国人大农委在监督工作中一直高度关注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在2015年中央“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公布之后,全国人大农委立即组织了专题调研,而且在这个调研当中把扶贫开发工作列为重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在报告当中提出了几个我们认为比较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要坚持把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精准扶贫要精准到扶贫对象,但是整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对当地最终解决贫困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要想使精准扶贫最终的措施能够落实,使扶贫的效果不反弹、不返贫,所以一个地区的综合发展非常重要。二是金融扶贫,也就是在扶贫工作中怎么样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的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的贷款规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三是扶贫开发要和加大当地的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促进当地的社会事业发展相衔接。您刚才提出的问题当中,刚才讲的一些数据,都是国务院扶贫办的建档立卡的数据,是到2013年底的。同时来自这套数据中有资料显示,在全国的贫困村当中,21.1%没有合格的卫生室,建档立卡户有42%是因病致贫。如果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发展跟不上的话,我们现在的扶贫开发工作最终的决战、决胜也会受到影响。四是专题报告中指出了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协调机制不完善,资金不足,渠道分散,多头管理等等问题,所以提出扶贫开发工作,最终要靠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报告还建议,“十三五”规划应该把农村扶贫开发单独列为一章,明确扶贫对象,稳定扶贫成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提高贫困标准,减缓相对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所以我们看到提交给人大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第十三编是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下面分了三章,看到这个纲要之后我们农委感到非常欣慰。关于你提出的农委怎么样进一步监督的问题,我们想,一是在人大农委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把相关法律中扶贫开发作为我们的重点执法检查的一个内容。另外,“十三五”规划纲要批准以后,农委也要跟踪,尤其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当中提到的实施脱贫攻坚的相关部分,要进行跟踪调研和执法检查,并加强相关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