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允冲:坚持就业优先 促进就业公平 以创业带动就业
发布时间:2016-03-11 10:51
3月11日(星期五)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郭允冲】就业是民生之本,没有稳定的就业,发展注定不可持续,百姓也注定不会幸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我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政策和工作到位,“十三五”规划规定的就业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同时也要看到,“十三五”时期全国城镇年均新增劳动力约1500万人,总量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经济发展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阶段,就业总体吸纳能力有所减弱;“去产能”将对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就业岗位产生较大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加剧结构性失业的阵痛,招工难与就业难“两难”并存;资源枯竭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地区,大龄求职人员、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加大。因此,做好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稳定,仍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把政府的就业责任落到实处。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就业公平的法律责任。要深化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认识,明确创业创新的目的是带动经济增长、就业数量和质量的提升,避免一哄而上,以行政力量过度推动和盲目创业,或以鼓励创业为名推卸政府的就业责任。
二、把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作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刚性任务。长期以来,我国就业公共服务政策碎片化、机构分散化、内容粗放化,导致投入不少,效果欠佳。建议在“十三五”时期通过建立统一规范、依法保障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统一规范、依法保障的就业市场的建立。要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信息系统,实现人岗精准对接;探索开展就业需求预测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引导学校专业设置、培训机构业务开展和劳动者自主选择;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与稳定。
三、融学业、就业、职业、创业于一体,为创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要建立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机构,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强化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创业者的创业就业能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和方法,为创业提供针对性强的扶持和服务政策。健全创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天使基金,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要加大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和对口援助力度,大力解决新疆、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就业问题。帮助生态保护地区发展后续产业,变生态保护压力为就业岗位来源。实施再就业计划,帮助结构调整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四、以“中国制造2025”倒逼教育体制改革,使之同经济发展与劳动就业相衔接。要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契机,着力把经济发展转变到依靠劳动力素质提高和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逐步实现以“知识经济”替代“肌肉经济”、用“人才红利”替代“人口红利”。高等教育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课程设计,强化能力培养。要强化职业教育,逐步将职业教育比重提高到占全体适龄青年的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