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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452名法官检察官因不适应一线办案等原因退出员额
发布时间:2019-04-14 20:20

  新华社沈阳4月14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三级法院、检察院去年以来加大员额退出机制的执行力度,对不适应或不胜任一线办案的、离开办案岗位的、因违纪违法不适合继续履行办案职责的坚决退出员额,2018年退出员额452人,为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退出员额人数最多的一年。这是记者从13日召开的辽宁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在上述已退出员额的法官检察官中,包括法官225人,检察官227人。

  2016年6月,辽宁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启动改革。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随着员额制的逐步落实,全省法院、检察院的员额退出机制也得以推出并完善,到了2018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去年一年,这个省法院系统建立健全员额法官管理机制,免去21名入额法官的非审判岗位领导职务,225人退出法官员额;检察系统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培训、考核、晋升、退出等管理机制,227人退出检察官员额。

  在退出员额的法官中,退出原因主要是“不适应一线办案”;退出员额的检察官,则具体包括三种情况:或不胜任一线办案,或离开了办案岗位,或因违纪违法不适合。员额法官检察官的有序进出,使得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司法质效有了实质性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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