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3月10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院长田刚】“十二五”期间,我国消费品工业为经济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使我国消费品工业迎来了发展新机遇,其巨大的产能和潜力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走出去”的主力军。加强消费品产能国际合作,加快优势产品出口,既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需要,也有利于推动我国消费品工业转型创新,提质增效,拓展贸易空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从民盟调研情况看 ,消费品工业“走出去”还存在三个层面制约:
管理层面:体制机制有待理顺。项目审批和外汇审批两条线管理,多头审批现象依然存在,对投资金额、投资地点、投资主体等审批有待完善;合作机制和法律、财税、金融等政策对接不够,制约合作的规模壮大和发展。
社会层面:国际合作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配套服务能力不足,专业信息服务缺位,国际化人才缺乏。
企业层面:“走出去”的企业仍“扎堆”在附加值较低的密集型行业和低端生产制造业;以个体投资为主,集群效应不足;企业对当地社会、文化、法律综合情况把握不深,植根能力较弱。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法律、财税、金融等制度保障。研究制订《境外投资法》,明确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减少审批部门,由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监控、监测和引导。加强财税扶持,实施结构性减税,加快全面签订和落实“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构建全方位开放的金融支持体系,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对境外消费品工业园区、研发设计机构、海外营销平台等建设项目,给予重点资金支持。为企业跨境投资、收购并购等提供优惠信贷支持。设立海外产业投资基金,缓解境外投资融资困难。探索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减轻企业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行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
二、健全消费品产能国际合作服务体系,搭建双边、多边合作平台。大力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争取资金、技术、文化交流的最大便利化,驻外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在“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系统信息采集点,负责消费品行业动态监控,建立贸易壁垒跟踪系统,构筑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支持。根据对外投资的区域、国家和行业的不同,加强对消费品产能合作的分类指导,避免企业扎堆内耗和恶性竞争。如以中亚、俄罗斯为重点,推进大宗食品及其他轻工产品制造的产能合作;以东南亚为重点,利用劳动力资源和市场需求优势,推进纺织、服装和家电产能合作。
三、打造国际人才支撑平台。注重培养精通跨国经营的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对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强国际化人才储备和专家队伍建设。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企业积极响应和院校配合等方式,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外语、技术和国际综合事务等方面的系列培训,培养更多的国际合作人才,形成跨国人才保障体系。
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自主品牌价值。企业应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业升级创新投入力度,积极融入共建境外消费品工业园区的建设中去,主动对接园区产业链,形成集群化发展。从简单提供加工产品向品牌塑造、产品研发、高端营销等全产业链扩展,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业跃升,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以“人员本土化、市场本土化、品牌本土化”为着眼点,调研了解当地社会的全面情况,完善与东道国政府、商业机构和组织、民众的利益分配,构建长效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