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星期四)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将就相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题为《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很有现实针对性。在新形势下,如何避免各种认识误区,加强农业创新发展,对于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十三五”目标,极为重要。我就此讲几点认识和建议。
第一,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仍然是资源短缺与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是产能不足而不是产能过剩。我国粮食生产12年连增,成绩来之不易,但依然落后于需求增长。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口持续增长。2015年,我国净进口大豆8156万吨,仅此一项,如果靠国内生产,就要占用全国耕地面积的1/3。此外在谷物、棉花、植物油、食糖等方面也有大量进口。至于目前粮棉个别产品的库存较高,是由若干特殊原因造成的暂时性现象。展望未来,我们仍然面临着这样的严峻挑战:如何用越来越少的土地、越来越少的水资源、越来越少的农业劳动力,生产出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
第二,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历史新阶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劳动力成本刚性增加。“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收入平均年增长12.7%,这直接拉动了农业劳动力的成本。据调查,广西甘蔗收割成本已经占食糖价格的30%左右,新疆人工采棉成本占棉花价格的40%左右。受成本增加影响最大的是大豆、棉花、玉米、小麦、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这些产品受进口冲击最大,因为国外主要出口国的机械化程度高,经营规模大,价格竞争力强。在劳动力价格大幅度提高时,如果创新跟不上,就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这种端倪,亟需高度重视警惕。
面向“十三五”,应对这些挑战,关键是要切实落实好“三农”的“重中之重”地位,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同时不断强化政策创新、组织创新和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政策创新方面:主要是创新农业补贴政策,把通过国家收购方式的补贴和各种直补,整合为对耕地面积的补贴。这既符合“市场配置资源”的精神,也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同时还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并且简便易行。
组织创新方面:要创新现代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企业以及各种合作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规模,加快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
科技创新方面:重点加强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装备技术、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原始创新。具体建议:一是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加大对现有生物育种专项的投入强度,增设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专项。这两个方面潜力极大、作用极大。二是设立创新基金,长期稳定支持重点农业大学和农科院所。由于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大学和研究院所将是创新的主力军。例如在国家科技奖励中,农业获奖项目90%以上是农业大学和农科院所完成的。三是增加对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支持强度。该体系涵盖了50种主要农产品,跨部门整合组织了全国数千名科研人员长期参与工作,效果很好。四是推进国家育种基地建设。尤其是海南三亚基地,光热资源特殊,非常宝贵。建议国家抓紧设立专项,统一规划和建设。五是整合农业院校和农科院所现有的实验场站,建立统一协调、开放共享的国家农业实验场站系统。六是建立国家收购农业科技成果制度。很多重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尚无法受知识产权保护,不能通过市场转让。国家应对这类成果进行购买或给予重大资金奖励,无偿提供全社会使用。
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是根本动力,创新是动力之源。在“十三五”这一关键时期中,把这件事抓实抓好了,我国的农业就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就一定能够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为全面小康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