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星期三)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1件,通过8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个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3项专题调研,通过2个决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8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6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1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