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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禁止对保健品评比评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9-01-09 12:25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赵文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8日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禁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评优等活动,违者坚决依法追责。
  “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防止死灰复燃。”张茅说,近段时间,“保健”市场暴露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搞运动式执法,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参加“百日行动”的13个部门还包括:工信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健委、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建部等。各部门在会上对“百日行动”作出部署。工信部门表示,建立健全24小时机制,及时处置网络违法活动,严查利用骚扰电话进行保健品推销。民政部门将重点对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进行排查,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保健品推销。商务部门将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整治直销市场秩序。旅游部门将重点查处利用低价旅游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卫生部门将严厉查处各种假借健康讲座进行免费体检、以中医预防保健名义进行非法诊疗、无证行医等行为
  张茅说,13个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涉及行业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责,必须强化协同联动,以最大的力度、最有效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为此,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深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百日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自身权益。
  新华社天津1月8日电(记者宋瑞)8日,天津发布了有奖举报通告,举报保健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人民币两万元。持续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天津已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51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品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天津市自今年1月2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发布的《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奖举报通告》,明确了奖励范围、标准和奖励领取程序。同时,天津市还发布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线索大起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全面开展保健品乱象整治大起底工作,加大保健品乱象排查力度。
  截至目前,天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80人次,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6854家,开展宣传372场,张贴宣传海报10048张,发布宣传信息5275条,查办违法经营单位(场所)65家,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51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移送公安1件,取缔欺诈虚假宣传保健品经营户12家,现场责令整改进一步核实调查11家,查扣违法保健品数量41636件(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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