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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
发布时间:2018-12-29 17:24

  新华社深圳12月29日电(记者孙飞)28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年来,深交所持续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2016年5月,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严格停牌事由、明确停牌期限、细化披露要求,加强对滥用停复牌制度、长期停牌公司的监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停牌数量大幅减少、停牌时间明显压缩。截至目前,深市仅13家上市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随意停”“任意停”“长期停”等问题得到缓解,规范停复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停复牌指引在前期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的新问题、新形势,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压缩停牌期限、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在几个方面对停复牌制度作出安排。
  一是减少停牌事由。取消了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二是缩短停牌期限。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限缩短至10个交易日,其他类型重组不予停牌等。三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包括提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停牌的信息披露标准等。四是完善监管配套机制。明确停复牌办理原则及强制复牌的规定,强化相关各方的勤勉尽责义务,建立停牌信息公示制度等。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确保市场基础制度有效执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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