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首次出台奖励政策促科技创新 最高奖2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12-23 11:19
新华社西宁12月23日电(记者王大千)对新批组建和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列入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给予50万-100万元资助……西宁市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黄金组合”政策,在欠发达地区激发创新活力方面探索新经验。
西宁市科技局局长马国珍介绍,近年来,西宁市把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但作为西部欠发达城市,技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长期存在,创新活力不足制约高质量发展。为此,西宁市首次出台《西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奖励措施(试行)》,用“真金白银”激励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据了解,新政策包含操作性强的15条措施,涉及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等方面,发挥县区、园区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规定在市级引导资金基础上,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县区和园区落实不低于1:1比例的联动配套奖励资金,做到上下联动,同步支持。
其中,对市级科技型企业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引导奖励5万-15万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在光伏、锂电、铝镁合金、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新批组建和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引导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引导奖励,实际奖励资金最高可达200万元;对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50万-1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