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年底须排查6种类型的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8-12-20 21:29
教育部昨天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吸取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是否有完善的门卫管理制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装置情况,寄宿制校园设专职宿舍管理员等。
二是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情况,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等的防疫工作。要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检查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和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以及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情况,紫外线灯等装置是否存在异常。
三是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地的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煤气中毒隐患。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实验室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情况。
四是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包括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等的销售整治。
五是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速带等情况。
六是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情况,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预防性侵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