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业15条惠民生稳预期 前10月新增就业人数1200万
发布时间:2018-12-08 11:53
原标题:促就业15条惠民生稳预期 前10月新增就业1200万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相关人士指出,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就业压力仍存在。本次出台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企业和老百姓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好。
前10月新增就业1200万
“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日前表示。
具体来看,核心指标方面:今年1-10月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1200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人。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同比持平。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近年来低位。
重点群体就业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加大。特别是前十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新就业149万人,同比增加了2万人。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方面: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显示,三季度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保持在1.25,环比和同比均有所上升。
“总体稳定,但就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认为,随着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国内就业结构性矛盾带来的就业压力仍然存在,稳就业仍然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就业工作的突出重点内容。
张义珍指出,为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国务院印发了《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要求做好“六个稳”,把稳就业放在第一位。二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三是集聚形成促进就业的合力。
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加大
本次出台的《意见》有许多“亮点”,其中在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张义珍介绍,一是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支持力度。《意见》提到,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而且又有望近期得到恢复的,加大返还力度。二是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与此同时,《意见》进一步扩大了部分政策覆盖范围,比如《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调整至参保1年以上等。
“这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和劳动者享受到公共政策福利。”莫荣说,此外,一些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扶持力度。比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提出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地区可以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
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就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意见》突出强调在做好就业工作方面要做好政策的协调落实,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莫荣表示。
张义珍介绍,“目前,我们已经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也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作为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措施。除此之外,我们以及相关部门还会有一些配套措施陆续出台,细化相关要求,形成各个部门各负其责、统筹推动的局面。”
莫荣指出,在政策主体上协调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关系,要强调发挥企业、劳动者和高校及各类市场主体作用,《意见》提出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同时,还特别明确要发挥企业和劳动者等各方的社会责任,形成共同推进就业工作,保持大局稳定的合力。
“相信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发挥各方积极作用,将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能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莫荣说。(邱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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