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车晓端6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时表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最后一公里”尚有薄弱环节。她建议,对非党员村干部执纪审查的问题上要提供立法支持。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015年10月出台、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效约束了一大批党员干部。然而,在农村基层组织中,非党员村干部也是大有人在,对他们的监督与制约,目前在法律法规方面仍有漏洞,存在着一定的盲区。
“从现行的《行政监察法》来看,对村干部是否列入监察对象定义较为模糊。”车晓端认为这些都是导致目前在对非党村干部执纪审查上处于“真空地带”的原因,“非党村干部,不受党纪党规约束;对不称职村干部(包括非党村干部)罢免操作不易,操作中程序复杂,时间较长,效果不佳。”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非党村干部处罚倚轻倚重也出现了‘两极分化’。“车晓端补充道,要么较轻,主要是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的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等组织处理措施;要么较重,不经过执纪审查直接由公安机关查处后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非党村干部身上出现已违纪但够不上违法的问题,譬如大小事务一人拍板,专断独行;工作作风散漫,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热衷于酒局牌局,出入娱乐休闲场所,小赌博……都很难有效有力地得到处理。
出于以上种种,车晓端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对非党村干部纳入《行政监察法》监察范围进行进一步明确,并对追责事项、主体、方式、程序等作进一步细化。
“这样就有法可依,可通过行政监察对非党村干部出现的问题进行执纪审查,更好地抓早抓小,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车晓端表示。
记者了解到,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廉洁履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加强行政监察,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新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江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