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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七个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发布时间:2018-10-11 11:17

   2017年国家规定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登记表取消审批改为网上备案以来,天津市环保局网上备案项目已占全部项目总数的80%以上。


    同时,天津市环保局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全局的7个许可事项,已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即申请单位可从网上报件,纸版材料通过申请单位自选快递方式报送,办结后可到行政许可中心取件。一系列审批便利措施的实施,极大简化、方便了环境影响小的项目和企业办理环保手续。


    实现“一口受理、接办分离”


    天津市环保局环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以来,天津市环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上下功夫,严把审批关,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环保相关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两年来,天津市环保局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管理,7个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规程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要素,实现了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规范了两级审批行为。


    同时,强化了相对集中许可权,天津市环保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部门实施,所有的许可事项都在市行政许可中心进行接件受理,主要的审批人员都集中在市行政许可中心办公,在


    市行政许可中心已实现“一口受理、接办分离”。


    “两个减少、两个全面”便捷审批


    这位负责人说,天津市“津八条”和“政务一网通”改革等工作实施后,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动员会后,为给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天津市环保局进一步在便捷企业审批方面想办法、下功夫,在措施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减少、两个全面”。


    一是减少环评审批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天津市环保局进一步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使用范围,将环境影响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全部改为备案,不用进行环评,由企业在网上自行备案,简化流程。同时,修订了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目录,将更多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区,使企业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就近直接办理环保手续。此外,落实国家要求,将除固体废物和噪声(报告书)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全部改为企业自主验收,由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减少企业环评审批要件。在环评审批要件中取消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和发改部门的备案文件,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实现环评审批要件最少化,同时实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等措施。


    三是全面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审批,网上审批率达到100%,做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四是全面公开环评审批信息。将环评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要件、程序、进度、结果全部公开,同时公开环评中介机构信息。


    联合审批项目实行“前伸+后延”服务


    天津市环保局进一步改进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措施,对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前伸+后延”服务。实施审批服务超前辅导、现场咨询,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联合审批、首问负责,落实承诺办结制,合理利用现场踏勘、公示等环节并行推进有关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审批承诺时限,坚持能短则短,对审批效能,坚持能快则快。对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实行一窗接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帮办领办。对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实行现场咨询服务、随来随批等帮扶措施。


    下一步,天津市环保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好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同时继续坚持落实好“津八条”措施和市环保局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措施,坚定不移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务求实效,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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