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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6-03-04 12:16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的记者:谢谢主持人,发言人您好。我们注意到西方媒体对于所谓维权律师被逮捕有很多报道,而且有评论认为这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相矛盾的,我们想知道人大对此如何评价?谢谢。

  傅莹: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我准备这次记者会之前有很多座谈会,其中有一场是与中国律师协会进行座谈。应该说,在中国律师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了,无论是在社会生活当中,还是在经济活动当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搞清楚,所以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的律师成长是比较快的,大概是1979年恢复了中国的律师制度,当时全国的律师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现在已经到30多万人了,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每年增长的速度很快。

  关于外界经常议论到的一些个案,我想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我倒是想说,我认为“维权律师”的提法,我听很多人讲不是很赞同这么讲,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们国家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律师来讲,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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