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 强化私募基金监管
发布时间:2018-09-07 20:51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 刘慧)证监会近日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6宗案件包括:福士达集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王清短线交易“摩恩电气”案、通金投资操纵“永艺股份”案、焦玉淼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柯荣卿短线交易“融捷股份”案、富立财富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
上述案件中,通金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控制利用其发行的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及其他13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采用盘中拉升、对倒交易、尾盘拉升等方式操纵了“永艺股份”股价,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严重扰乱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侵害了投资者合法利益。
富立财富作为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该基金持有“新大洲A”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未通知新大洲予以公告,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继续增持“新大洲A”,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扰乱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力度,对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类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坚持合法经营,增强合规意识,重视风险防范,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