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 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8-09-07 11:28
财政部、税务总局6日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专业人士测算,这将为银行业节省上亿元成本,同时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有助于股票和债券市场信心修复。
通知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是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
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到底可以为金融机构省多少钱?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前7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共增加1.6万亿元。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桦宇为中国证券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某银行一年新增300亿的小微贷款,并假定该贷款的平均利息水平为每年6%,且该利息水平未超过当时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50%。按照通知,银行每年可节省约1.02亿元。”
对于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缓解之后,投资机构是否会增加风险偏好,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减税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对于市场信心修复具一定意义。(赵白执南 吴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