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在港召开 两地签署15项协议
发布时间:2018-08-26 12:20
新华社香港8月24日电(记者周雪婷)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24日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召开,会议就沪港两地未来的广泛合作交流意见。会后,两地代表还签署了15项涵盖不同范畴的沪港合作项目协议。
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探讨了两地在“一带一路”倡议、文化合作及创意产业、教育、金融、青年发展,以及创新及科技6个重点合作领域的发展前景。双方也就持续深化其他领域的合作,包括法律和争议解决、商贸投资、航空航运和物流、体育及旅游、专业人才交流、医疗卫生等交换了意见。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会上表示,国家当前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香港和上海同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这新形势下,沪港两地应该共同把握机遇,发挥优势互补,以更紧密、更深入的合作去服务国家所需,贡献国家发展。
上海市市长应勇表示,沪港合作每年都在取得新进展。他此次率团来香港,不仅是为了加强与香港,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面合作,也是为了学习和借鉴香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应勇希望沪港两地今后的合作范围更加广泛,在凝聚共识、发挥优势的基础上将两地合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在沪港合作会议后,沪港合作项目签署仪式在香港金融大会堂举办。沪港两地此次在法律服务、教育、商贸、创新及科技、文化以及金融这6大范畴签署了15项合作协议。
林郑月娥在见证协议签署前表示,在签署的合作协议逐步落实后,沪港两地文化艺术领域可以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伙伴关系,两地在科技初创企业、智慧制造、智慧城市及软件行业方面的合作也将有所加强。
应勇表示,沪港两地签署的多份协议,尤其是在商贸、金融和法律专业服务方面的协议,将有助推动两地的专业人员携手合作,共拓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