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事故1人失踪 “网红沙滩”缘何成“杀人沙滩”?
发布时间:2018-08-10 09:54
上方就是泄洪口,沙滩上的游人玩兴不减。
原标题:血的教训 为何难打消玩水者雅兴?
“遂宁‘网红沙滩’两人不幸被洪水吞噬”后续
8月9日上午,胡勇坐在遂宁过军渡闸坝下游岸边的简易观测点里,不时用望远镜查看河里是否有漂浮物。8月2日晚,胡勇的姐姐胡某带着11岁的儿子到涪江河边的“网红沙滩”游泳,为搭救一起游泳的小女孩小陈,胡某和小陈被水浪冲走(华西都市报8月4日4版报道)。8月4日晚7时许,小陈的遗体浮出水面,而因救人落水的胡某仍然不见踪影。
二人出事仅一周,8月8日下午3时许,一艘打鱼船在该区域打鱼时,被水浪打翻,船上3人落水。两人通过自救脱险,而另1人下落不明。
曾是一片滩涂的沙滩,在“7·11”洪水过后,过军渡闸坝下游的泄洪河滩被网友炒作成“遂宁马尔代夫”。有不少当地以及外地的群众慕名来这片“网红沙滩”拍照、玩耍。然而,就在一周的时间里,这里连续发生了两次安全事故。“网红沙滩”如何成了“杀人沙滩”?
岸边设立的警示牌。
事故再发
打鱼船被水浪打翻
两人自救一人失踪
过军渡下游的一片滩涂,在“7·11”泄洪之后,河滩里的泥沙被洪水卷走,仅剩下一些砂石。当地一些自媒体对这片河滩组成的一景进行炒作,“遂宁马尔代夫”遂走红。
这片河滩被网友炒热后,不少人跟风而来,到“网红沙滩”玩耍、游泳。“开车、走路、骑自行车的,每天到河滩来游玩的达到200人左右。”过军渡附近一沙场工作人员说,以前只有几个人到这里来游“野泳”,“这些人水性好,安全系数相对高些。”自从被网友炒火了后,遂宁当地不少游泳者驾车而来,把这个“网红沙滩”当成了游泳池。“会水的、不会水的,都往里面跳。”
8月2日晚救人被冲走的胡某仍然不见踪影。不到一周,“网红沙滩”又发生事故。8月8日当日下午3时许,一艘渔船在蓬溪金桥新区至过军渡闸坝涪江水域打鱼时,由于渔船失去动力,上游流水形成的水浪直接将渔船打翻,船上3人落水。当时正在简易观测点的王女士,亲眼目睹了这次翻船事件的发生。“渔船翻船的位置离泄洪口仅有150米。”
翻船事件发生后,附近派出所、遂宁消防支队城南中队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救援。胡勇说,其中1人冲到一块石头边获救,而另一人在河里挣扎了近一个小时。“被附近的渔民救上岸时,这名落水者当时就累瘫了。”
还有一人在落水之后不见踪影,消防官兵经过多次水中搜寻,仍然未能找到这名落水者。
记者探访
游人到“网红沙滩”游玩
岸边警示牌成“摆设”
连发两起事故后,“网红沙滩”热度不减。8月9日傍晚,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在河堤上看到,原本的沙石堆放场成了一个“停车场”,30余辆小车停放在这里。尽管岸边设有警示牌,然而,河堤下的沙滩上、水岸边,聚了不下上百人。而在往河堤走的路上,还有一些小朋友不停地给家长说,“这里就是‘网红沙滩’,水里凉快、好耍。”
河堤下的沙滩处,来这里的游人虽然没有下水游泳,但仍然有不少人脱掉鞋子,卷起裤腿,在河水中徘徊。一个浪头掀来,水花飞溅到这些人的身上。到傍晚7:30许,上游的闸门向上提升,河滩上的水位也在悄悄地上涨。
守在岸边简易观测点的胡勇告诉记者,姐姐出事的第二天,他和姐夫就在河堤边搭了一个简易的观测点,寻找落水的姐姐。在他蹲守的这段时间里,每天下午都有近百人来河边玩耍。“这个地方连出两次事故,却并没有引起游人的重视,”胡勇说,“我还曾对这些下河堤的游人进行劝阻。”除少数人听劝外,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我行我素,没有停下前往河滩的步伐。
胡勇说,8月8日下午再次出事后,一个年轻人带着孩子跑到水边去玩水,周围的群众大叫“危险”,但这名年轻人全当耳旁风,最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招呼下,男子才带着孩子回到堤坝上。
胡勇的姐姐胡某7月27日才回遂宁,听到别人说过军渡闸坝下游的沙滩是“网红沙滩”,在8月2日下午带着儿子到河边来游泳。胡勇说,如果没有这个人为炒作的“网红沙滩”,姐姐也不会去河边游泳。
政府部门
加强河道巡查劝导
尽量让游人远离河滩
遂宁经开区管委会一名潘性工作人员说,该地段地处龙坪街道办,为防止有人私自下河游泳,街道办在路口、河边悬挂了警示标识。在8月2日发生事故后,当地社区安还排了人员沿河道进行巡查,并对下河堤的行人进行劝导。“劝导只能起提醒作用,并不是强制行为。”
该工作人员说,过军渡下游河滩一直都有人游泳,“以前游泳的人相对少些,没有现在多。”自从被网友炒红后,就有不少人到这里游玩、游泳。“我们只能起劝导作用,又没有执法权,安全管理难度很大。”他说,现在只有加大巡查劝导力度,并在河堤沿线多设立警示牌,尽量让游人远离河滩,远离危险。
律|师|说|法
相关部门应做好防范
杜绝事故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9月7日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规定,自媒体只要没有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应该是合法行为。因此,我们无法确实“网红沙滩”是自媒体“炒作”出来的、是违法的。故自媒体不应当对“网红沙滩”的有关事故承担责任。
谢德平律师认为,辖区河滩的有关管理部门已经在沿河两岸立有醒目的警示牌,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下河。因此,伤亡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不应当要求河滩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但是,面对已经发生了多起伤亡事故的严峻形势,河滩管理部门应当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增派更多的人力并进一步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