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反洗钱监管:中国人寿因3项违规 被罚70万元
发布时间:2018-07-30 17:37
由于涉嫌洗钱违规,中国人民银行又对保险机构开出罚单。
7月29日晚间,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下称“《反洗钱法》”),合计被罚70万元。
中国人寿表示,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所指出的问题,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现场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截至公告日,已完善反洗钱制度,建立了新一代反洗钱系统,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行政处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中国人寿今后将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从违规情况来看,中国人寿公告称,该公司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从央行开出的罚单情况来看,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法》多涉及上述情况。
2018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规定一直都处于强监管态势。
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今年作出的1号处罚文件显示,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恒大人寿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分别被罚22万元、49万元,其相关责任人也受到惩处。
1月12日,央行遵义市支行开出的罚单显示,新华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违反相关要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被罚款20万元,其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被分别罚款1万元。
4月13日,人保寿险贵州省分公司同样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7万元。
在对中国人寿开出罚单之前,7月23日,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站披露显示,永安财险阿克苏中心支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期间,未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8.1万元,其高级管理人员被罚款4100元。
近几年来,央行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反洗钱监管方法,加强反洗钱检查问责,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也进一步得到完善。7月26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等4份关于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的文件,旨在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通知》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加强洗钱或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的管理,加强跨境汇款业务的风险防控和管理,以及加强交易记录保存并及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通知》还明确指出,对于寿险和具有投资功能的财产险业务,义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保单受益人的风险状况,决定是否对保单受益人开展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当保单受益人为非自然人且具有较高风险时,义务机构应当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至少在给付保险金时,通过合理手段识别和核实其受益所有人。
央行数据显示,2017年,全系统共开展了170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61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约1.34亿元,“双罚”比例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