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发布时间:2018-07-23 11:24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高敬)生态环境部22日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并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从7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每半年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名单。
根据最新排名情况看,今年上半年,169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咸阳、晋城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黄山、拉萨、舟山、深圳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169城市中,衡水、保定、银川、廊坊、阜阳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常州、西宁、嘉兴、信阳、铜川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差。
从全国情况看,1至6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同比下降,但臭氧浓度同比上升2.6%。
从三大重点地区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至6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4.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上半年空气质量同比呈改善趋势,PM2.5浓度同比下降。
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上半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8.3%,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