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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证监会部署专项执法第三批严查未按期披露年报行为
发布时间:2018-07-14 11:00

  证监会稽查部门联合上市公司监管、会计监管、行政处罚等相关部门,于近期专门部署了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案件,集中查处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昨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介绍。目前,这批案件的查办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截至今年4月30日,共有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高莉介绍,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原因看,有的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是因为难以确定审计机构,有的是因为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有的是因为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监管部门已经掌握的线索显示,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行为,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高级管理人员不勤勉尽责等密切相关,同时可能隐藏着重大事项未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高莉表示,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理性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法定义务,对维护证券市场公开透明的秩序,保护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报送、披露年度报告的期限、内容和格式均有明确要求。

  “上市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对证券市场法律规则严肃性的严重藐视,是对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高莉说,前述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并不能免除上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法定义务。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在严肃查处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其背后隐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记者 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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