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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诈骗在校生300余名 江西赊宝“校园贷”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5-09 14:28

  新华社南昌5月9日电(记者赖星)江西一家名为赊宝的网络公司向在校学生宣传“你分期,我还款”购车业务,以完成任务即可零元购车为幌子诈骗学生300余名。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该公司负责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年。

  2013年,高某注册成立赊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开始,他派遣员工在南昌多所高校摆展台、发传单,招收学生代理,向在校学生宣传其公司推出的“你分期,我还款”购车业务。

  办案人员介绍,该活动要求学生自主选择若干月的分期付款用来购买某品牌电动车,再与天津易生小额贷款公司签署协议书,申请电动车市场价3倍左右的贷款,并同意将贷款委托支付至赊宝公司账户。赊宝公司再与学生签订承诺书,承诺学生每月完成公司宣传要求,公司会将当月电动车月供款返还至学生账户。

  此后,易生公司停止审核放贷,赊宝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学生贷款。截至案发,高某采取上述手段向306名在校学生募集资金2548907元,已偿还612332.26元。2016年10月7日,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单位名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后,高某不服并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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