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肖捷:对于违法违规举债问题 发现一起查处问责一起
发布时间:2018-03-07 21:25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为财政部部长肖捷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翟子赫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7日上午8时5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有国际机构预测2018年中国政府的直接债务将达到GDP总量的40%,2020年有可能要上升到45%,请问财政部对此有何评论?下一步怎么样加强地方债务的管理,还有控制债务的风险?谢谢。
肖捷:谢谢你的提问。近一段时间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国际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这样或那样的预测。我想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按照中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政府的债务范围是有界定的,它包括中央财政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经清理甄别认定的截止到2014年末的存量政府债务。这里给记者朋友们解释一下,为什么强调截止到2014年末,因为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预算法。
接下来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按照上述概念,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我国政府负债率也就是用债务余额除以GDP所得出的比例是36.2%。这个比例比2016年的36.7%有所下降。按照这样一个比例,我国政府的负债率是低于国际社会通用的所谓60%的警戒线,也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的负债水平。我们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政府的债务风险指标水平与2017年相比,也就是我刚才跟大家通报的数据相比,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新的预算法实施之后,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覆盖了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的闭环管理体系。按照新的预算法的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形式。大家请注意,是唯一合法形式。对于各类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明确的,也就是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记者朋友们可能也都注意到,去年我们已经查处并且公开通报了10批违法违规举债的案例,处理了近百名相关责任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在“开前门”方面,我们考虑是合理增加债务规模,比如说今年我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00亿元,比去年增加5500亿元。同时,我们也将合理确定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
在“堵后门”方面,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从严整治无序举债乱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用我们通俗的话讲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同时,将加大督查问责的力度,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完全能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