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投资限制放松 资金汇出入更为便利
发布时间:2016-02-06 21:11
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再度放松,资本市场有望迎来更多海外机构投资者的资金。
日前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基础额度的依据,且在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制,超过基础额度的新增额度才需要外汇局审批。同时资金进出更加便利,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锁定期缩短为三个月。
QFII额度挂钩资产规模
《规定》放宽了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此举也被业内视为增强了QFII投资额度的透明度。
QFII投资额度放宽一直是渐进推进的过程。此前外汇局规定,单家QFII申请投资额度每次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累计不得高于等值10亿美元。2012年12月,外汇局放松了对QFII额度的限制,规定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去年3月,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获得12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这是除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三类机构之外,首家市场化机构突破10亿美元的QFII额度限制。
本次外汇局在《规定》里首次明确了基础额度的概念并给出了基础额度的计算公式,而且简化了额度审批管理,对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新增额度才需外汇局审批。
基础额度的计算公式区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的资产(或管理的资产)主要在中国境外的,计算公式为:1亿美元+近三年平均资产规模*0.2%-已获取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折合美元计算,以下简称RQFII额度)。
对于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的资产(或管理的资产)主要在中国境内的,计算公式为:等值50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资产规模*80%-已获取的RQFII额度(折合美元计算)。
其中,境外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可根据其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需要获取相应的投资额度。
《规定》明确基础额度最高不超过50亿美元,最低不低于2000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综合考虑国际收支、资本市场发展及开放等因素,对上述标准进行调整。
资金汇出入更为便利
本次QFII新规进一步扩大了资本项下可兑换的程度,还表现在资金的汇出入更为便利。
一方面,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而此前,QFII应在每次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汇入投资本金,未经批准逾期不得汇入。当然《规定》也强调,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自备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资额度。
同时,合格投资者的投资本金锁定期从一年大幅缩短至三个月,且本金锁定期自合格投资者累计汇入投资本金达到等值2000万美元之日起计算。所谓本金锁定期,是指禁止合格投资者将投资本金汇出境外的期限。
但《规定》仍保留了资金分批、分期汇出的要求。合格投资者可在投资本金锁定期满后,分期、分批汇出相关投资本金和收益。合格投资者每月累计净汇出资金(本金及收益)不得超过其上年底境内总资产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