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7-09-01 20:48
8月31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两次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修改,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加强治党管党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的成功范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政治品格,彰显了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践探索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时代精神。《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总结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依据《条例》做好教育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学习。党组成员要带头学,通过个人自学、党组集体讨论、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自觉地学立场、学观点、学方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要创新学习方法,突出效果,尤其是抓好巡视整改的学习。二是分类培训。按照应知应会原则,针对巡视工作人员、部党组成员及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分类梳理应掌握的《条例》规定和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结合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三是深化整改。依据《条例》要求,紧抓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不放松,聚焦整改落实,强化督办工作,特别是要推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4所标杆建设高校的巡视整改工作。四是开展巡察。要学习中央做法,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及早谋划安排巡察工作。可通过全面巡察和重点专项巡察相结合方式开展,特别要对重点单位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选人用人方面抓好“回头看”,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效果。
据悉,《条例》颁布印发后,教育部党组已通过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等方式及时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指导和督促中管高校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