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人才新政策 大幅降低高校毕业生购房落户门槛
发布时间:2017-08-19 22:08
新华社长沙8月19日电(记者 刘良恒)长沙市近日推出人才新政“一揽子”实施细则,在6月底出台的“长沙人才新政22条”基础上,大幅降低高校毕业生购房落户门槛。
在购房政策方面,长沙市规定,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购买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在落户政策方面,长沙市规定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拟将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的,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在购房补贴政策方面,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在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方面,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方式为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